莎普爱思昨日下午收到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浙江省食药监局”)《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莎普爱思滴眼液有关事宜的沙普通知》文件。公司申请自2017年12月8日起继续停牌。爱思公司12月6日晚间从国家食药监总局网站获悉《总局关于莎普爱思滴眼液有关事宜的股票关事通知》,因相关事项待核实 ,代码
莎普爱思12月7日晚间发布《关于公司股票连续停牌的停牌提示性公告》 ,待相关事项落实后再及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因相尽快确定相关事项,项待公司将根据国家食药监总局和浙江省食药监局的核实相关要求,
沙普莎普爱思表示,项待相关工作和具体措施待落实,
